近日,上海市政府出台《上海市减轻企业负担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着力减轻企业负担,降低中小企业成本。记者从3月29日举行的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本次若干政策措施围绕降低税费、降低用工、用能、融资等成本及优化为企服务五方面共出台20项举措,并于2024年3月23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上海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发展改革委主任顾军表示:“政策措施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回应企业诉求,直击企业痛点,深挖减负潜力,以政府收入的‘减’,换取企业效益的‘加’,实现高质量发展的‘乘’。”
预计年新增减负超1170亿元
据介绍,2020年起为企减负相关措施纳入本市支持服务企业、提信心扩需求稳增长促发展等综合性举措方案。2016年至2023年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累计超过了1万亿元。
“这次我们制定了减轻企业负担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五方面20项政策措施,预计年新增减负超1170亿元。”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陈石燕表示。
在降低税费成本方面,上海将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落实落细增值税留抵退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集成电路和工业母机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和增值税加计抵减、提高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等政策。上海还将继续减半征收“六税两费”。继续对经认定符合上海产业发展方向的中小企业,发生亏损的,可按照规定申请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
上海还将阶段性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自2024年4月起,降低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收费标准50%、国产药品注册费收费标准50%、境内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收费标准65%。
在降低用工成本方面,上海自2024年3月起阶段性降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1个百分点。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大型企业和中小微企业,分别按照不超过上年度实缴失业保险费的30%和60%返还。实施重点群体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吸纳本市2024届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2000元/人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用能成本方面,上海将进一步降低用电、用气、用水成本。
构建中小微企业“纾困融资”长效工作机制
中小企业是财政政策关注和支持的重点对象。
在降低融资成本方面,上海将加大对中小企业信贷投放力度。加大普惠型小微贷款发放力度,力争年末贷款余额突破1.3万亿元。构建中小微企业“纾困融资”长效工作机制,力争全年发放纾困融资5000亿元以上。完善中小微企业信贷奖励和风险补偿政策,鼓励银行积极申报,对符合条件的贷款产品“应纳尽纳”。
顾军表示,上海将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从100亿元分阶段增至200亿元,适度提升风险容忍度。《上海市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也将调整完善,将创业组织创业担保贷款提高到单户单笔最高不超过4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为2年,对其中符合上海产业发展方向的先导产业和重点产业的创业组织,创业担保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上海还将加强产业政策与融资担保政策联动,优化市、区政府性融资担保服务跨部门联动机制,用好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扩大“园区批次贷”等特色产品覆盖面,进一步鼓励银行对中小微企业实施优惠利率。
“目前,市融资担保基金对中小企业的贷款担保额度最高可达2000万元,今年,市级财政还安排了2.5亿元中小微企业信贷奖补资金,有效引导金融机构更好支早、支小、支科技,为企业注入更多金融活水。”市财政局二级巡视员卢华表示。
在优化为企服务方面,若干政策措施明确强化用工服务和就业帮扶和优化包容审慎监管。市人社部门启动实施“乐业上海优+”行动,聚焦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用工需求,全年举办各类招聘活动不少于2000场,提供就业岗位不少于30万个。市市场监管局将出台免罚清单5.0,在广告、电商、登记、价格等与企业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领域进一步拓展免罚事项;出台减罚清单2.0,通过提炼细化减轻行政处罚裁量因素的具体表现形式,进一步规范减轻处罚工作。
编辑:史博臻
责任编辑:张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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