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电子报
下载APP

登录 | 注册

全国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城市8个,长三角占2席

2024-12-25 22:45
字号

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文开展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自今年12月开始,为期2年。全国8个试点市(县)分别为山西省祁县、江苏省苏州市、安徽省歙县、江西省九江市、山东省青岛市、湖南省永州市、广东省广州市、陕西省榆林市等8地。

安徽歙县将依托此次试点项目,采取科学、创新的保护措施,将历史建筑与现代功能需求相结合。通过西街壹号和历史建筑群保护利用试点等项目,在保持建筑原貌和文化韵味的基础上,探索历史建筑的多元化利用路径、历史建筑体检评估工作制度、历史建筑保护修缮技术新路径、历史建筑消防安全提升技术措施、历史建筑活化利用支持政策、探索历史建筑数字化智能化技术应用等。

通过两年试点工作,力争探索创新历史建筑保护利用的技术标准、政策举措、实施路径,总结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为国家层面完善法律法规、出台政策标准提供支撑。

 

图: 黄山发布
编辑:付鑫鑫
责任编辑:范兵
综合自住建部、黄山发布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文汇客户端

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

电话:18930932701

邮箱:jubao@whb.cn

沪ICP备18006598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205号

© 2014-2025 文汇网

反馈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