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我国基尼系数为0.473,高于国际警戒线。”昨天,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吴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收入分配不公已成为导致我国收入差距过大的一个重要原因,“我们必须敢用壮士断腕的精神深化改革,打破旧秩序、潜规则,建立以缩小不合理差距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新秩序,使明规则战胜潜规则。”
收入分配不公危害日益显现
“我国收入分配不公的现象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一是地区之间居民收入分配差距仍然过大;二是城乡收入差距一直高位徘徊;三是行业收入差距畸高;四是不同群体间收入分配不公问题正成为社会关注焦点。”吴江告诉记者,2012年发达地区和不发达地区之间的城镇居民收入差距为2.34倍、农村居民收入差距为3.95倍,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也从2000年的2.78倍上升到2012年的3.13倍,而市场经济国家一般在2倍以内。
在他看来,不合理的分配旧秩序、潜规则已经成为利益固化的藩篱,少数既得利益者千方百计地维护着收入分配旧秩序、潜规则,并为扩大分配差距穿上合理合法的外衣,“大家都关心公务员的收入问题,其实关键在于双轨制的退休养老制度造成退休人员待遇差距过大;另外,腐败收入以及‘灰色收入’带来的收入分配不公难以估量。”
吴江认为,像垄断行业将获得的高额利润转化为员工收入,使得员工收入远高于社会工资水平,“看上去是企业把赚来的钱用来分配,天经地义,但其完成资本原始积累和获得高额利润的途径是怎么来的呢?”
收入结构要进行整体优化
吴江认为,“灰色收入”的产生,很大程度上与一些规范的缺失和执行不到位有关。“公务员收入曾在2006年进行过一次改革,当时制定了‘限高、稳中、提低’的原则。但在具体的实践中,有些地区还是存在违规操作的行为。”吴江认为,有些地区认为自己财力强,钱多就多发,“看上去合情合理,可是地方财力水平高低并不能与公务员收入分配画等号。”
吴江告诉记者,部分地区为了发放津贴补贴,采取了隐蔽化、模糊化的办法,“我此前的调研了解到,有些省份事业单位的津贴补贴项目竟然高达200种。不过,公务员7年未调整工资标准,基层的压力是一些单位想方设法‘自涨工资’的重要原因。”
“相当一些地区的公务员收入只有25%-30%来自于基本工资,剩余部分则基本都来自于各类津贴补贴。”吴江认为,收入结构要进行整体优化,必须加大基本工资部分,让基本工资能占到公务员总收入的50%-60%比较合理。
保障起点公平机会公平
触动利益比触及灵魂还难。吴江认为,“这要求我们下定决心建立起一套科学的收入分配秩序,在初次分配秩序上要让市场机制起到决定性的作用。”他建议,突出产权保护和要素合理参与分配,保证各种分配要素拥有公平的分配权,尽快打破行政垄断,坚持所有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消除各种隐性壁垒。
还要建立起严格约束行政权力、更加注重公平的再分配新秩序。他认为,这要求政府突出简政放权和权力约束,加快职能转变,减少行政审批;加大反腐力度,规范政府权力,防止“权钱交易”和寻租行为,“继续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减轻低收入群体在教育、医疗、住房等方面的负担。”
在构建新的分配秩序上,吴江认为应将保障起点公平、机会公平放在核心地位,“落实所有分配主体拥有分配的知情权、参与权、表决权、分享权和保障权;特别是要实现公职人员工资收入和财产的公开化;实现垄断行业利润分配以及员工收入分配的透明化。”
吴江表示,目前应以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优化工资收入结构为突破口,创造条件建立起一套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每两年进行一次标准调整。吴江建议尽快出台《工资法》、《财产公开法》等相关法律,加大执法力度,运用法律手段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和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
文汇报特派记者 刘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