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转变政府职能正进入“大时代”。自2005年6月被国务院批准进行综合配套改革试点以来,浦东从特大型城区的客观实际出发,坚持扁平化导向,探索建立“大部门制”、“大管委会”、“大市镇”的行政管理构架。昨天,市人大举行会议,听取市发改委和浦东新区政府就贯彻实施《上海市人大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和保障浦东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和推动浦东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总体情况汇报。记者在会上获悉,浦东综改9年来先后实施了三轮“三年行动计划”,推动了200多项改革任务,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先行先试上取得了进展和突破。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殷一璀出席会议。
政府自身改革是浦东综改的关键所在。浦东新区区长孙继伟介绍,浦东、南汇两区合并后,开展新一轮机构改革,区级机构坚持“大部门制”,严格控制机构人员编制,区政府设工作部门19个,相当于其他区县的三分之二;万人行政编制数3.8人,不到全市平均数一半。开发区则实行“大管委会”体制,出台临港、森兰地区的财权事权调整、世博地区管理事权等一系列政府规范性文件,形成了“4+3”开发区管理格局,通过市、区两级充分授权,基本做到了“开发区事、开发区办”。在重大产业项目所在镇探索“大市镇”体制,出台明确大镇管理事权的规范性文件,在迪士尼和中国商飞项目所在区域建立大镇体制,赋予更大的管理权限,增强统筹资源、自主发展的能力;在临港地区探索创新“管镇合一”管理体制,提高区域统筹开发力度、强化产城融合。
在推进简政放权和效能提升上,浦东在全市率先剥离街道招商引资职能,建立公共财政保障机制,强化街道综合管理、监督专业管理、组织公共服务和指导自治组织等职责,促进街道工作重心放到社区服务、社会稳定、社会养老、社会救助等公共服务职能。同时,构建多层次、全覆盖的公共服务平台,完善区级市民中心和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功能,实行一门式服务和统一管理,方便市民和企业办事。今年,浦东又在全市率先推进区级机关“瘦身”和街镇“强身”工作,将区级机关编制和内设机构分别核减15%,通过干部和编制资源下沉、审批管理事权下放,整合优化机关部门设置,增强开发区和街镇管理力量,推动政府转变职能、提高效能。
在探索社会共商、社区共治新机制上,浦东在成熟的城市化地区率先建立基层建设经费保障制度,出台文件规范街镇居委会成员薪酬待遇和居委会日常工作经费,以社区居民代表会议为载体,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参与社区公共事务共商、共决、共治。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惠强、吴汉民出席会议。
文汇报首席记者 刘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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