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水浒传》中,潘金莲只是烘托打虎英雄的一个道具;而在《金瓶梅》中她就是主角,她被还原成了普通人。图为王思懿在1998年央视版《水浒传》中饰演的潘金莲
如果不是成为一个专业作家,我觉得我一辈子也不会再有兴趣重读《金瓶梅》。
第一次翻阅《金瓶梅》,我还在郑州上大学,那时候刚开始谈恋爱。偶然的一天,我陪男朋友到省里某个研究所拜访他的老师——老师是一个研究中文古籍的学者——就是在那里,我第一次见到了绣像本的《金瓶梅》。只听人说过,这是一本不好的书。心情很复杂,既抵触又好奇。当时这本书还没解禁,市面上根本见不到。老师之所以能弄到这部书,是作为研究之用被国家特许批准的。那天下午他们坐在客厅喝茶聊天,我则躲在书房里翻看着这部被张竹坡赞为“天下第一奇书”、名满天下也谤满天下的“荒淫之书”。因为有着积蓄良久的心理障碍,匆忙里从头翻到尾,丝毫也没有找到看《红楼梦》时那种爱不释手的感觉,倒是觉得其中的插图和内容有不少的龌龊,令人不堪入目,看了之后确实有一种深深的负罪感。仿佛是做了错事,竟然一句没敢对男朋友提起。可能这种阅读体验与当时的时代风气也有关系,那是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虽然已经改革开放了,但离思想的真正解放,还尚待时日。
我开始读《红楼梦》,年龄大约只有十来岁吧。那时能看到的书非常少,父亲是个地方官,四大名著是组织发放用来批判的。我识字较早,因为那年头家里孩子多,也没人照管,五岁就开始跟着哥哥们上学了。
很显然,其他几本书吸引不了我,感兴趣的只有《红楼梦》。一个完全陌生的世界,一颗不谙世事的小脑袋,又是惊奇又是羡慕。虽然开始读是囫囵吞枣式的,但是里面的故事还是深深地攫住了我。其后每隔几年就要拿出来读一遍。好像是蒋勋老师说过,《红楼梦》即使读过一百遍一千遍,拿起来再读,仍然能读出新的东西。所以,一直到我再次细读《金瓶梅》之前,我始终觉得中国最好的小说,非《红楼梦》莫属。《金瓶梅》如何能同《红楼梦》相提并论?
转变来自于我跟一个评论家的某次聊天。那回我们一起参加一个文学采风,报到的当天下午没有安排集体活动。我们坐在宾馆二楼茶馆里喝茶聊天,不知怎么的就说起了《金瓶梅》。他说这部书比《红楼梦》写得好。当时我非常不以为然,一来评论家习惯于夸大自己的主观感受,说的事情自己也未必坚信不疑;二来不管怎么样,过去也算是翻看过此书,粗鄙不堪,没留下什么好印象。
后来他极其认真地对我说,一个作家,不看《红楼梦》未必是什么缺憾。不看或者不会看《金瓶梅》,肯定是一大缺憾。但此书不能随意翻看,那等于是亵玩。你只能细细品读,要有敬畏之心。估计读不了一半,你就会有我这样的感受。
因为,——他郑重其事地对我说——这是写给作家看的书。
他诚恳的态度和语气,也不免让我认真起来。联想起台湾作家张大春在一次文学讲座上,数次谈起《金瓶梅》,他也说比《红楼梦》写得好。
看来是需要再读《金瓶梅》的时候了。
我在《金瓶梅》附录里,看到清人张竹坡说的一段话,他说:“《金瓶梅》不可零星看,如零星,便止看其淫处也。故必尽数日之间,一气看完,方知作者起伏层次,贯通气脉,为一线穿下来也。”又说:“读《金瓶梅》小说,若连片念去,便味如嚼蜡,止见满篇老婆舌头而已,安能知其为妙文也哉!夫不看其妙文,然则止要看其妙事乎?是可一大揶揄。”
看来这读《金瓶梅》的姿势还真不好拿捏,轻了重了都不行。好在后来赴北京学习几个月,有一段相对比较完整的时间,我真的就各找了一套词话本、一套绣像本《金瓶梅》对比着来看。当我看到武松和潘金莲的一个桥段,突然来了兴趣,好像找到了某种阅读感觉。那一段是这样写的:
那妇人便道:“奴等一早起。叔叔,怎地不归来吃早饭?”武松道:“便是县里一个相识,请吃早饭。却才又有一个作杯,我不奈烦,一直走到家里来。”那妇人道:“恁地。叔叔,向火。”武松道:“好。”便脱了油靴,换了一双袜子,穿了暖鞋,掇个杌子自近火边坐地。那妇人把前门上了栓,后门也关了,却搬些按酒果品菜蔬入武松房里来,摆在桌子上。
我是被“油靴”这个物件儿击中的。当时我眼睛一热,心一下也热乎起来。这是我多么熟悉的东西啊!记得我们小时候,假期无人照看,每逢寒暑假父母便会把我们送到外婆家去。记忆最深的是寒假,如果遇到下大雪的日子,乡下人一般都猫在家里不出门。一来是为了取暖,二来也是出门有较多的不便,交通就是其中一例。乡下人没钱买胶鞋,就把做好的布鞋,里外都用桐油油上几遍,晒干后当成胶鞋穿。我外婆所在地的豫东方言,就把那种靴子叫作油靴。武松穿的不就是那个物件吗?而且也是在大雪天穿的。书中是这样记述那个雪天的情景的:
当日这雪下到一更时分,却早银妆世界,玉碾乾坤。次日武松去县里画卯,直到日中未归。武大被妇人早赶出去做买卖,央及间壁王婆买了些酒肉,去武松房里簇了一盆炭火。心里自想道:“我今日着实撩斗他一撩斗,不怕他不动情。”那妇人独自冷冷清清立在帘儿下,望见武松正在雪里,踏着那乱琼碎玉归来。
这一幕,我觉得是理解潘金莲最好的场景和入口,也是作者的高明所在。设身处地想想,一个二十出头如花似玉的女子,辗转于男人之手,数次遭遇不幸,最后落在“身不满尺的丁树,三分似人,七分似鬼”般的武大手里。遇到有“千百斤”气力的打虎英雄而陡生情愫,实乃人之常情。如果再联系到后面武松归来,找潘金莲报杀兄之仇,那潘金莲“还在帘下站着”看武松。那种复杂而微妙的心情,有几人可以懂得?
作者只用了四个字来形容当时潘金莲对武松的感情:“旧心未改。”这与随后武松寒光闪闪的“持刀杀”搁在一处,真可谓字字千钧。
潘金莲可爱之处可爱,可恨之处可恨,可怜之处也的确可怜。
总之,我因为发现“油靴”而欣喜,后来好几次谈及写作的时候,我都会提及这个事儿,并讲起我在豫东外婆家的童年。再后来,有一次到南方采风,我又提起这事儿。结果一个年轻的作家说,你说的这个油靴,在《水浒传》里就有。当时我还不大相信,回去翻看《水浒传》,果真这一段是从里面原原本本一字不落地抄下来的。当时我很诧异,《水浒传》我也算认真地读过一遍,为什么没有发现这一点,而在《金瓶梅》里反而轻易就看到了呢?
说实话,《水浒传》这部小说我是无论如何也喜欢不起来,但也不至于粗糙如此啊!不过再仔细想想,道理已在其中:《水浒传》看的是顶天立地的英雄大剧,是那种快意恩仇的江湖恩怨和雕弓快马、高举高打的热闹。而《金瓶梅》看的是家长里短的繁琐细节,看的是眼眉之间的那种流转,看的是油靴、煮茶、穿衣这样的小小的、细微的日常。再一个说,《水浒传》里的英雄好汉,都是半人半神的人物,最后闹得跟《封神榜》差不多。而在《金瓶梅》里,他们则还原成了普通人:武松会耍鬼心眼,潘金莲也有忠厚之处——在《水浒传》中,潘金莲只是烘托打虎英雄的一个道具,被置放在舞台边上,若明若暗,时鬼时妖;而在《金瓶梅》中她就是主角,她站在了舞台中央,我们必须时时刻刻盯住她,看清楚她的一颦一笑,看清楚她的唱念做打,看清楚她像我们一样的美丽与哀愁。
《金瓶梅》之所以好,就是好在它还原现实的能力,那种贴近生活热气腾腾的感觉,是其他文学作品所没有的。《红楼梦》有千般好,但毕竟才子佳人,琼楼玉宇,高处不胜寒。为个宝黛的爱情痛了几十载,人到中年,终明白那是他人的事情。纵然故事百转千回,令人愁肠百结,但毕竟缺乏蒸腾的生活气息,那如梦似幻的情景远远隔开我们,徒令我们生羡和自卑。《金瓶梅》则是土灶瓦屋,是跟我们最贴近的烟火家常。《红楼梦》里的金童玉女,我们永远也见不着;而《金瓶梅》里的人物,不管是西门庆还是潘金莲,总是常常与我们劈面相逢。
我常常想起老公家乡那些三姑二嫂左邻右舍,其中不乏未婚先孕、离婚再嫁、与人苟且,为了养家糊口什么都肯做的人。她们大字不识几个,却个个口齿伶俐,得了好的时候唇舌吐蜜,仔细得体。吃了亏粗俗起来能骂得泼天蔽日,哪里还论得了廉耻?窝囊一世都能糊涂着过,却偏会为一句口角悬梁自尽。死了便死了,埋了便埋了,“亲戚或馀悲,他人亦已歌”。将这些人物写在纸上,可不就是宋慧莲、王六儿?甚至李瓶儿、孟玉楼也是一样样的。应花子、谢希大、玳安,更是比比皆是。那些生活在底层的人们,常理中的道德原则是坚持不起的。他们卖力地活着,只不过为了养家糊口而已。如果能在人群中掐个尖儿,哪怕是短暂的、片刻的时光,让别人羡慕一下,亦足以成为长久的谈资。
兰陵笑笑生,是一个真正走出书斋的伟大作家。他以极大的悲悯,冷静的笔触,一五一十地临摹身处的市井——那市井,竟然可以延续到当下。小家人的寒热,大家族的悲欢,处处都可与周遭的人事“接笋”。深深地沉浸到他们的生活里,你会突然不再鄙视书中的任何人,大家各自为生计周旋。设身处地,也着实让人揪心。
我终于认同了评论家朋友的话,《金瓶梅》确实是好!即使不能说比《红楼梦》写得好,至少比它写得不差。尤其是自从它在故事发展上跟《水浒传》分道扬镳之后,你一脚就会踏入活色生香的世俗生活,竟令人乱花迷眼,欲罢不能。
作者:邵 丽
编辑:谢 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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