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金山警方在工作中查获两名酒后驾车上路的驾驶员,其中一名还是醉驾。目前,两人均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3月20日14时40分许,金山公安分局蒙山路派出所民警在辖区东平南路金山大道开展交通整治时,发现一白色轿车由西向东行驶穿越双黄线后,继续向北行驶,看到有民警在路口执勤时,再次穿越穿黄线,进入一饭店内。看到该情况后,民警立即驾驶警用摩托车查找该车辆,发现一男子坐在车内。当打开门时,一股酒味从车内散发出来,民警遂即将该男子带所审查。经检测,男子曹某的血液酒精含量为44mg/100ml,属于酒后驾车。据曹某交代,其中午喝了点酒,想着白天民警应该不会查酒驾,便抱着侥幸心理开车上路了。
当晚20时30分许,民警在临桂路东园街开展酒驾整治,在对一银灰色车辆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身上散发一股浓重的酒味,在对其进行酒精测试时,驾驶员华某不配合民警执法并试图用假吹逃避。最终测试结果华某的血液酒精含量为111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据华某交代,其当晚上喝了酒后,想着家里也不远,便抱着侥幸心理开车回家,没想到被查获了。
目前,驾驶员曹某因酒驾的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1500元的处罚。驾驶员华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并被吊销驾驶证。
在此,警方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饮酒不开车是每个驾驶员必须遵守的基本法规,希望那些爱好喝酒的驾驶员切莫抱有侥幸心理,一经发现警方将依法予以惩处。
作者:何易
编辑:史博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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