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期间,金山一男子在和朋友聚餐饮酒后,贪图方便自驾回家,没开出多久就被民警查获。目前,该男子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4月4日20时许,金山公安分局枫泾派出所民警在潮枫公路亭枫公路北2公里处开展酒驾整治,在对一辆黑色轿车驾驶员进行检查时,酒精检测仪很快就亮起了警报声,后经医院抽血化验,驾驶员血液酒精含量为109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
经审查,驾驶员罗某称其当日在枫泾镇一朋友家聚餐,期间喝了些酒,想着回家路程就3公里左右,就抱着侥幸心理上路了,结果没开出1公里就被民警查获了。
目前,罗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其驾驶证也被依法吊销。
作者:何易
编辑:祝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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