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25日19时许,驾驶员徐先生根据老板的要求,准备将装有槽钢的普通货车从江苏太仓驶回上海松江。这趟短途运输的距离虽然只有100多公里,但是徐先生当天中午就已经到太仓候着了,而且他知道,送完货还要卸货,如果回程路上不抓紧的话,又要到半夜才能下班回家了。来不及仔细检查车辆和货物,徐先生就发动货车上路了。
从太仓上高速后,徐先生按照以往的驾驶路线便转入了G1503高速。当晚天气情况良好,但是夜晚高速上的视野效果比地面还暗,来来往往的车流倒是跟往日里一样多。到了松江收货地,徐先生待工人卸好货交接完车辆后,便下班回家了,一切似乎都很顺利。
这个时候的徐先生和货主都没有发现货车上的槽钢少了两根。
当晚20时许,青浦公安分局指挥中心连续接到多个110报警电话,报警内容均为车辆在G1503高速公路西侧147K附近发生车辆单车事故。高速大队民警接到指令后至现场勘查,发现现场10来辆车子车身均有与硬物发生碰擦的痕迹。事故车辆的车主一个个都心有余悸“警察同志,太危险了,高速上车速快,晚上视线又不好,根本想不到路上会有铁件,刚才这么撞一下,你看我握方向盘的手都出汗了,现在想想还后怕,太吓人了。”
在事故路段不远处,民警发现了两根掉落的槽钢遗留在道路中间。造成事故的原因已经很清楚,就是这两根槽钢,但是高速上怎么会有钢材呢?经过追溯调查,民警循迹找到了徐先生驾驶的普通货车,原来是其因未对车辆上的货物采取固定或捆绑措施,导致槽钢从行驶的货车上洒落。而因为这两根槽钢,共造成10余辆车子物损,金额达5万余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徐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青浦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高速公路由于机动车专用、道路通行条件较好等特点,车辆的行车速度比较快,一些违法行为势必会严重影响高速公路的通行环境,极易引发多起连环交通事故。今年以来,青浦警方针对货物洒落类高速公路“易致祸”违法行为加强监管与查处,民警通过路段巡逻、视频追踪及与高速第三方收费站联动等方式,对货物洒落、超载超限等具有安全隐患的车辆及时发现并劝离,对有相应违法行为的则一律从严查处。6月以来,已查处此类案事件70余起。
作者:周辰
编辑:刘力源
责任编辑:顾一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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