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托重要大遗址建设的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近年来在各地备受推崇。据《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发展报告》显示,截至2018年8月,国家文物局已评定公布20个省(区、市)36处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总面积达61万公顷;另有24个省(区、市)67处考古遗址公园列入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立项名单。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研究员袁靖提出,考古遗址公园新模式,虽然很好地协调了遗址保护与展示利用的关系,解决了长期以来遗址保护尤其是大遗址保护之困局;但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忽视,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即缺少法规政策支持、用地问题没有解决、没有体现考古遗址公园的特色等。”
袁靖表示,国家遗址公园建设需要考虑文物本体和周边环境的整体性,解决园区内的人口搬迁、产业布局等问题,涉及文物、自然资源、财政、发改、住建、文旅、教育等诸多部门,但《文物保护法》及《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均缺少相关规定。各地所依据的仅是国家文物局的相关规范、管理办法及技术标准等,由此造成各种规划不能有效衔接,相关部门难以形成合力。
在用地方面,2017年公布的《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中缺乏专门的“文物古迹用地”。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的土地不论是作为风景名胜设施用地,还是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均被列入了建设用地范围,要调整为建设用地,将大量占用用地指标。而地方政府在建设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时,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为国有、但仍保留农用地性质而不转为建设用地(只征不转)的审批手续处于停止状态。
“考古遗址公园是一张特色鲜明的文化名片。但有的考古遗址公园建成以来,考古科研便陷入停滞甚至终结,特别是考古发掘不再具备必要条件。”袁靖经过调研发现,这些考古遗址公园由于对整体布局认识不清,文化内涵掌握不全,因此其文化遗产展示也缺乏科学基础,致使展示内涵不够丰富、扎实、前沿。而展示方法和手段僵化、固化,缺乏创新、个性。这样就淡化了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初心,将考古遗址建设成一般的城市公园。
对此,袁靖提出四条建议。
第一,建立国家遗址公园体系。建议相关部门研究设立国家遗址公园体系,采取中央和地方合作共建模式,建立统一、高效、规范、可持续的文物资源保护利用制度。
第二,进一步明确考古遗址的土地政策。自然资源、文物部门应利用“多规合一”,进一步加强空间管控。
第三,做好考古遗址公园的规划、发掘、研究、展陈工作,真正做到让文物“活起来”。
第四,加大经费支持力度。建议将考古遗址公园、国家遗址公园列入到国家重大项目范畴,增加国家重点专项经费中大遗址、考古遗址公园的支持力度。
作者:李婷
编辑:李婷
责任编辑:邵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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