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很少有哪部地方法规像《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这么厚实,十个章节、65个条款,PDF文档多达24页。整本草案读完,人们熟知的政府部门几乎没有哪个不被涉及——每个部门都觉得“压力山大”。
“这项立法考验人大智慧,也考验政府智慧。大家都很关心源头分类的事,但是从政府的角度来看,这只是生活垃圾管理最前端的一环。要做好生活垃圾管理,后面的事还有很多,”市人大代表、宝山区区长范少军说,条例草案将生活垃圾管理的任务拆解到各级政府、各个部门,其中区人民政府“负责所辖区域内生活垃圾管理工作,并建立相应的综合协调机制。”
条例草案第二章“规划与建设”部分写道,市、区两级绿化市容部门要制定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市、区绿化市容部门应当按照规定推进可回收物回收服务点、中转站和集散场建设。
“设施建设可不是随便找块地方就行,一方面城市空间有限,另一方面绿化市容、环保部门、建管等等部门各有各的要求,涉及到一系列的规划、建设、配套环节。”范少军重点提到,“找到合适的场地之后,还有很大概率遭遇邻避效应问题,很多人都不会愿意中转站、集散场建在家附近,这很考验我们的城市管理和社区治理水平。”
根据有关部门正在制定的《关于推进本市可回收物回收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初稿,上海将以城区每2000户一个、乡镇每2500户一个的密度建设8000个两网融合回收服务点;在全市213个街镇建设170座可回收物中转站;各郊区至少建成一座两网融合可回收物集散场。
邻避效应问题在城市公共设施建设过程中并不少见,小到小区垃圾厢房,大道养老院、变电站、垃圾处理场等建设项目,因遭遇附近社区居民抵制而无法推进的案例在国内各大城市屡见不鲜,抵制原因五花八门,其中有一条很有代表性:造在我家附近,会影响我们房价。
化解这一问题,既要抱着久久为功的心态逐步改变社会偏见,也要在公共设施建设过程中动足脑筋听取民意、顺应民心。与此同时,范少军还建议在生活垃圾条例立法过程中考虑这方面问题,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阻碍垃圾基础设施的合法建设。
根据众多拥有成熟垃圾分类体系的国家和地区的经验来看,能否将这项事务纳入法治轨道是影响垃圾分类成效的重要因素。范少军非常赞成垃圾分类立法,也高度评价了提交本次人代会的草案文本,“逻辑严密、考虑周全。”他和不少代表都表达了同样的态度:“如果本条例表决通过,一定要严格执法,做好社会预期管理,让所有人知道违反法律规定的后果。区政府、区级职能部门和辖区各街镇自然也要加倍努力,运用我们的智慧把法律落到实处。”
作者:钱蓓
图:袁婧
编辑:史博臻
责任编辑:钮怿
*文汇独家稿件,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