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1日,受"郭美美事件"影响,《广州市募捐条例》正式施行。2013年6月19日,广州慈监委应运而生。
■今年,广州慈监委将联合广州民政局发布慈善组织透明度排行榜。
今年以来,一场“善款去哪儿”的风暴持续席卷民间慈善界。4月底至今,有关壹基金“3亿哪去了”的质疑持续发酵,无独有偶,嫣然天使基金也被追问亿元善款的去向,两者的创办人——李连杰和李亚鹏同陷囧途。对嫣然基金会,民政部已介入调查,调查方为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结果尚未公布,但目前的问题是官办红会本身的公信力也不足。如果由一个第三方民间专业组织独立公正地去监督,且组织以及成员本身具有专业性权威性,这就能在一定程度上推动慈善监督的开展。
我国首个借助社会第三方力量监管慈善组织运营的监督机构——广州慈监委目前正紧锣密鼓地编制慈善组织透明度排行榜,这项工作一旦完成,人们今后便可以“看排名献爱心”。
这两年,广州慈善业发生了两大变化:一方面,红会信任度剧降,运作困难;另一方面,由于官办慈善机构衰落,民间的慈善组织如雨后春笋般崛起,对官办慈善失去信心的人们迅速找到了善心寄托。民间慈善成为广州慈善业发展的新契机,截至记者发稿时,广州登记在案的慈善团体已有500家左右。
慈善组织井喷增长,却又面临问责危机,亟需有效的慈善监督。“我们只是跨出了一小步,依旧很不成熟,未来还需要社会各界的支持。”广州慈监委主任委员陶子基告诉记者,“我们的目标是从公募资金监督走向全面监督,通过监督和建议,促进广州慈善业蓬勃发展。”
刚履职时曾遭遇质疑
慈监委由“郭美美事件”催生。刚开始,慈善机构对慈监委尚不了解,存在一定的抵触心理,但委员们自身的公信力和名望,有效推进了监督工作的开展。
“起缘于郭美美事件,得益于《广州市募捐条例》。”谈及慈监委成立的背景,慈监委秘书长冼丽冰说。
当时,广州市红十字会受“郭美美事件”影响,接连出现11笔以“分”为单位的捐款,其中9笔来自一署名为“郭每每”的捐赠者。广州市民戴宗强表示,他本人没有理由必疑红会,但“郭美美事件“让他也不敢相信红会。要捐款还是捐给像广东狮子会一样的本地民间组织。“捐给红会干嘛?给他们买LV包么?”戴宗强笑着说。
如此无情的嘲讽让广州市痛定思痛,2012年5月1日,《广州市募捐条例》正式施行。广州希望借此能堵住“郭美美事件”暴露出的募捐漏洞。其中,“强制公开募捐信息、真正实行阳光募捐”等方面的规定,均是全国首创。
同时,该《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市、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应鼓励和支持社会公众、新闻媒体对募捐组织的募捐活动和募捐财产管理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去年6月19日,慈监委应运而生。
广州市政府对慈监委的成立非常重视。记者翻阅慈监委章程,发现慈监委的批准方是广州市人民政府,而非广州市民政局。慈监委主任陶子基说:“当时不是民政局出面邀请我,而是一位市领导直接找我谈的话。”
陶子基,曾先后担任广州市荔湾区委书记、广州市纪委副书记、广州市监察局局长和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去年正式退休。退休后,不少机构邀请他重新出山,在仔细考虑之后,他决定加入慈监委。
“一方面,我是一名‘老监督’,在纪委以及人大都负责监督工作;而且我在基层工作多年,对草根慈善非常熟悉。”陶子基回忆,改革开放后,人们逐渐打开了“文革”时被封冻的善心,当时他在荔湾区分管民政工作,促成了广州第一家区级慈善会的成立。“人民群众思想境界提升得很快,慈善事业方兴未艾,我想在其中再尽一份力。”他说。
陶子基现年63岁,仍精力旺盛。他白天很忙,一直到了晚上十点,才空下来,向记者讲起了慈监委成立的故事。
慈监委的人员架构包括15位委员、1位秘书长和1位干事,其中4人是退休之后继续挥洒余热。除陶子基之外,还有吕玉波、陈舒和冼丽冰,他们本身也是“老慈善”。吕玉波在任广东省中医院长时兼任广州市慈善医院院长,慈善医院从2002年至今共救治特困病人一万多人次,实施手术1893台次。
“知名委员的声望帮了我们大忙。”冼丽冰说,慈监委在刚开始履职的一段时间里曾遭遇“你们哪里的?凭什么监督我?”的质疑,“后来他们得知委员里有刚退下来的市人大副主任陶子基、原广州中医院院长吕玉波和全国人大代表陈舒律师等知名人士后,立马相信了我们,在广州他们的号召力太大了。”
冼丽冰退休前担任东湖街道党工委书记多年。在她看来,退休人员相较于在职人员有一定好处:见多识广、经验丰富,最关键的是有时间。毕竟在职人员空余时间少,有时想聚在一起开会都很难。“我刚刚退休,精力上不成问题,跟社会也一直接触。退休太久的话一方面精力跟不上,另外跟社会脱节太久肯定不好开展工作。”同时,她更肯定了义务兼职委员的无法替代性,“他们更专业,精力更充沛,平时就对慈善业热心,还可以发动身边的朋友一起参与。”
不仅仅是监督更重建议
慈监委主打“民间牌”,但更像是一个半官方机构。慈善组织对这一点倒是比较欢迎,他们希望民间的专业力量来监督,但又害怕纯草根的“监督暴力”。与监督相比,他们还需要更专业的建议。2012年年底,中国红十字会社会监督委员会成立。但过了半年,因在重查“郭美美事件”上的反复、对自身定位的不清、委员被曝与红会有千丝万缕的联系等事件,红监会被推上了风口浪尖。
广州慈监委在成立之初便已在章程中对“民间性”、“独立性”做出了明确规定:“第九条,慈监委委员不得在党政机关及其工作部门、法院、检察院和工会、妇联、团委等群众团体中担任专职工作;第十条,慈监委委员不得在按章程规定纳入慈监委监督范围的慈善组织中兼任职务,与慈善组织没有利害关系;第二十六条,慈监委委员志愿开展工作,不因履职行为从慈监委以及其他相关机构中获取工作报酬。”
冼丽冰表示,慈监委是履行对慈善组织社会监督职能的专业的第三方机构,是民间社会组织,它与政府、慈善组织以及其他组织、个人都不存在行政隶属或控制的关系。
但慈监委委员、南方日报专刊部副主任戴远程则认为“民间”定位略显牵强,慈监委暂时离不开政府,最多是一个半官方机构,“首先监督权这把尚方宝剑就是政府给的,而且仅仅在申报一个月后就正式登记为社会团体法人,一般的民间团体怎能做到?”
慈监委办公地点特别能体现“官方”和“民间”的交融,它在越秀区西湖路99号10楼办公,也就是广州市民政局大楼,但慈监委的门牌上只有单位名称,不像其他民政局处室一样写有房间号。
不管怎样,这种半官方身份给它的监督工作带来了便利,不少本地草根公益组织都希望得到慈监委的“管教”。广州和悦社会工作中心在去年的广州慈善项目推介会上承接了2个项目,成了慈监委履职后的首批监督对象。很快,总干事陈忠华接到了慈监委的电话。
“一开始我很诧异,怎么会有从未听说的组织突然冒出来要查我,然后有些恐惧,怀疑对方是骗子。”后来,听说慈监委是政府部门批准成立,委员中包括大量知名人士,陈忠华才打消了疑虑。
去年10月,在提前准备好慈监委所需要的项目报告后,陈忠华迎来了5人监督小组,财务的监督很快结束。他欣喜的是,在现场交流中监督组不仅指出问题,还给出了不少专业的建议。
陈忠华认为,通常来说,政府监管就是民政局的年审,也包括在政府购买项目的中期、末期展开监督。而慈监委的监管时间并不固定,他们更多的是了解困境,给出建议,“就算只有监督我们也欢迎。如果我们是清白的,监督就是一个澄清的好机会。”同时,中心内部还设有监事会,该自律部门更强调年度计划的执行结果和预决算的资料评定。
广州市慈善服务中心主任汪中芳表示,政府监管带有一定的被动性,除了年审之外一般等到出问题了再去惩处。他认为,慈监委的成立标志政府已完成了思维转变——社会的事情交给社会来解决,慈善是社会事业,政府监督无法面面俱到,不如交给专业机构。今后应当多发挥类似慈监委这样民间监督机构的作用,拓宽民间监督渠道,不要等到处罚阶段再去监管,政府监督是最后一关,之前就应把问题处理好。对于纯草根监督,以上两位都谨慎地提出:安全性值得商榷,同时慈善机构可能不配合。“我们相信权威、相信专业,”陈忠华说,但他真的不知道中国如此专业的纯草根机构存不存在。
慈善监督机构也需公信力
慈监委第一次犯错或许还可以原谅,可当新手标签撕去后再一头雾水,那么公信力便不复存在。那时,说不定就有其他机构取而代之,因此慈监委“压力山大”。
冼丽冰透露,慈监委成立以来,尚未接到过市民关于慈善捐款或项目的举报投诉。慈监委仍需要多做工作,同时加强宣传,让人们更多了解自己。
慈监委首次履职监督目标为两个官办项目,分别是广州市慈善会接收芦山地震救灾捐款的情况以及总募款金额超过3亿元的广州市慈善项目推介会,目前调查报告已经出炉,“均未发现违法违规情况”。
《慈善项目推介会监督报告》展示了慈监委的监督流程——先听取对象汇报,再查阅相关财务报表、工作资料,最后座谈。对目前的监督过程,戴远程认为:“提前让对方做好准备再汇报,而且一年只看一两次很难发现什么问题,委员要是能随时备案监督更好。我对某项目有兴趣,自然会好好监督;没兴趣,叫我去也只是‘花瓶’。现在召集人马组团监督,监督证每次行动结束后就收回等做法还是有些‘官方’风气。”对此,冼丽冰表示:委员的这些想法,慈监委以前不了解,今后会在规程上加以改进。
在戴远程看来,慈善机构的公信力建设关键还在于自律,有一条捷径就是利用网络和电商将信息公开。
中山大学教授朱健刚认为,慈善监管的自律和他律同等重要。良好的内部监管制度,是组织获得公信力的重要保障;但政府、公众和第三方的慈善监管在推动慈善透明度的过程中也很重要,尤其在慈善组织大量涌现的今天,需要强化制度监督和社会监督,引导慈善组织的健康发展。
对于慈监委今后有无向全国推广的可能,陶子基说:“现在还没想到推向全国,先提高监督效果再说,得建立起慈监委的公信力。”
确实,慈善事业被称为“透明的玻璃口袋”,公信力是最基本的保证。和慈善机构一样,慈善监督机构同样需要建立“公信力”和“良心”。
“目前慈监委的工作困难在于管得太多了,因为现在就这一家,缺乏资源和人手,而业务范围规定我们要监督广州市几乎所有登记的社会组织,很多都无法做细,到最后很可能效果不如设想得那么好。”朱健刚说出自己的担心。
于是,慈监委主动求变。目前的15位委员包括人大代表、专家学者、律师、会计师、媒体人、医生、企业家等,但既然已经成为社团法人,20人以上的人数要求必须达到。慈监委准备继续吸纳各界英才,目前已确定将增加会计、有影响力的慈善志愿者以及熟悉政府购买活动的专家。冼丽冰表示,人多了以后,工作更容易开展,覆盖面就可以从公募资金项目扩大到全部慈善活动。
今年慈监委将联合广州民政局发布慈善组织透明度排行榜,评分依据基本信息、内部制度信息、业务信息、财务信息和守法信息等5项一级评价标准,以及受助对象范围或标准、募捐财产使用情况、被投诉情况等33项评价指标。今后,在慈善组织开展项目之后,系统设置就会按照必须公开信息的时间等依次自动进行得分扣分,对所有经过募捐许可的慈善组织随时进行排名。
“慈监委的这些工作有助于社会共识的产生。”汪中芳非常看重透明度排行榜,“现在有人认为官方说的不一定有公信力,但慈监委委员跨界且专业,一定可以让监督更可信。”
专家访谈 加强对慈善业违法行为的惩处
——访中山大学中国公益慈善研究院执行院长朱健刚、复旦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教授顾东辉
做好慈善监管,提高慈善透明度,公众才能信任和支持慈善事业,进而对慈善组织捐款捐物。对于我国慈善监督的现状以及怎样才能做好慈善监督,中山大学中国公益慈善研究院执行院长朱健刚、复旦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教授顾东辉表达了他们的看法。
文汇报:我国慈善监管的现状如何?慈监委未来应朝什么方向发展?
朱健刚:对现代意义上的公益机构而言,监督是不可回避而且必须重视的议题。信任危机引发了公益界对公信力重建的反思,长久以来,计划时代影响下的慈善事业一直是个“灰色地带”,缺乏社会的监督和关注,依赖于民政局的一年一审,这种年审是否真的能起到监督作用,值得商榷。
顾东辉:慈监委这样的民间机构能够出现已经是很大的一个进步。但从他的办公室设在民政局这一点看,它依然保留着部分政府元素,政府或多或少的都会施加一些影响,这不一定是坏事,因为国外也存在这种现象,也可以做得很好。
慈监委未来应该吸引慈善事业所需的各个行业的人才。因为慈善监督的范围不可能只有财务,接受多少捐款、捐款用得合不合理只是慈善组织运作的基础。一个慈善组织要想健康发展,必须维持清白、高效、规范的运作,因此应当加上对包括行政、服务、设备设施等方方面面提供监管,并给出相应的建议。
文汇报:政府监督和民间监督有何区别和联系?
朱健刚:政府监督更多是通过政策法规进行监管,比如对财务会计报告和审计报告的详细规定,好处在于有法律依据、一手资料,可以做到全面和权威,但目前执行效果还需要考量。总体来说,过去那种“重注册、轻监管”的问题已经有所改观,但并没有根本的变化。我国可借鉴英国慈善组织监管法律构架,设置专门监管机构——慈善委员会,并赋予该委员会较高的行政级别,使其在监管方面拥有较高权限,从而能获得其他部门的配合,形成全方位、多角度的监管体系。
民间的监督主要是通过第三方机构或个人进行,好处在于随时可以进行,每个人都可以参与,更广泛地监督各个机构,但缺点是信息准确性可能不够,以及监督的点较散,有些可能带有极端性,非常严苛,甚至已经脱离了监督的初衷,这对发展中的公益组织而言是很难招架的。
顾东辉:民间机构执行监督时,从自身机构、业务管理都要与政府监督区别开来,不仅对报表、文档、记录等进行监管,最好还跟踪慈善服务的全过程。
对于政府而言,政府监督包括直接监督以及制造舆论营造监督氛围,但监督时一定要控制好介入程度,政府只应对涉及公共财政资金的组织或者项目进行监管,对仅仅涉及民资的不应过多过问,这部分应交给民间监督机构负责。
文汇报:提高慈善透明度需要在哪些方面下功夫?
朱健刚:政府应尽快出台《慈善法》,要求慈善组织公开财务报表、年审报告;要求重大募捐活动及时公开信息;要求公益慈善组织公开注册信息、内部治理情况;对拒不进行信息公开和公开虚假报告的慈善组织要调查、处罚。
行业中介组织方面,应当及时收集和掌握慈善组织信息公开的情况,对慈善组织开展财务规范培训及提供审计服务,对慈善组织定期进行财务状况、信用等级的评估,建设信息公开平台。
慈善组织方面,应主动进行信息公开,做到捐赠接收、项目运作、运营成本三公开;建立独立监事会制度,邀请第三方代表进入监事会。
服务对象方面,要求慈善组织在尊重服务对象隐私的前提下,其资金使用要有服务对象的证明,从而做到慈善监管的有据可查。
媒体及公众方面,应对慈善透明度好的慈善组织正向宣传,对慈善组织的违法行为开展调查和曝光。另外,应当让公众了解到慈善组织运作所需的财务成本,避免慈善组织连合理的行政运营费用都不能开支的矫枉过正现象。
顾东辉:提高慈善透明度应从自律、互律、他律这三个方面开展。首先,自律是基础;互律则要求慈善行业协会发挥作用。可惜的是,如今我国各地慈善业行业协会的发育并不如人意,普遍存在着“既然政府已经管了,我还管什么”的误区。实际上行业协会内部可以相互监督、各个慈善组织之间还可以以此为平台加强业务交流,非常有必要;他律上应重视对违法行为的惩处。
文汇报记者 赵征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