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23日,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刘汉、刘维等36人涉嫌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及故意杀人罪等一审公开宣判。刘汉、刘维一审被判处死刑。
回顾整个案件,从立案侦查到开庭审理,再到法院宣判,司法机关始终坚持依法办案。基于案件涉及人数多、罪名多的特点,为依法查清案件事实,充分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利,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在7个审判庭同时公开开庭审理案件。在连续多天的庭审过程中,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法庭严格遵照法定程序,逐条深入审查和核实了大量证据,特别是法庭依法告知和保障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被告人和辩护律师充分行使了举证、质证和辩护权利。这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和国家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坚决态度和坚定决心,充分彰显了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法治精神。
黑恶势力,古来有之。随着我国打黑除恶力度的不断加大,黑恶势力也在不断变换手法,刘汉、刘维案中“以黑护商、以商养黑”就是显著特点之一。但是,不管如何改变,其暴力威胁的手段没有改变,其破坏国家法治、影响社会公平、危及百姓安全的本质没有改变。为此,一直以来,对于我们党和国家来说,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坚决态度和坚定决心也始终没有改变。今天,对刘汉刘维案的依法审判就是最有力的印证。
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年初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强调指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核心价值追求,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是政法工作的根本目标。今后,我们要肩扛公正天平,手持正义之剑,始终坚持对黑恶势力“零容忍”,以实际行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平安和谐就在身边。
文/张洋 (载5月24日人民日报 新华社北京5月23日电)
■相关链接 特大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特征清晰
行为特征
使用枪支刀具,采用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地多次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多项违法犯罪活动
2001年10月,刘汉等在成都红顶夜总会时,与史俊泉发生纠纷,刘汉提出出资1000万元杀死史俊泉,后放弃行动;2008年,刘维以广汉一加油站油品存在质量问题为由,安排曾建军等殴打加油站员工……
经济特征
通过多种非法手段形成强大经济实力;组织所获经济利益部分用于支持该组织活动,以黑护商、以商养黑
从1993年开始,刘汉、刘维、孙某某等人先后在四川省广汉市、成都市、什邡市、绵阳市等地实施非法敛财行为。刘汉和刘维等人还分别依托汉龙集团等经济实体的经营活动,不断壮大经济实力。
危害特征
以暴力手段对当地群众形成心理震慑;用暴力威胁手段,破坏市场规则,影响经济秩序;贿赂拉拢国家工作人员,形成保护伞
该组织通过打压竞争对手,垄断广汉市赌博游戏机厅等地下赌场;在广汉、绵阳、什邡等区域和行业形成非法控制和重大影响。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庇护,帮助组织成员逃避法律追究、重罪轻罚或轻罪快放。
组织特征
人数众多,组织领导者明确,骨干成员固定;分工明确,层级明确;具有不成文的规约和纪律
该组织内部分工明确,刘汉负责决策和指挥整个组织的运转,孙某某负责执行指示及集团经营管理,刘小平负责集团财务管理;刘维主要负责领导曾建军、陈力铭、文香灼等人充当打手或保镖。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