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十六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加强党的建设,必须营造一个良好从政环境,也就是要有一个好的政治生态。
习总书记“必须营造一个良好从政环境”的深刻论断,如黄钟大吕,直指从严治党、端正党风政风的要害。习总书记提出的这一重要命题,振聋发聩,既是对党的建设历史经验的敏锐洞察,也是对反腐倡廉现实教训的深刻反省。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以打铁还需自身硬的政治勇气和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工作作风,出台八项规定,雷厉风行、率先垂范、深得人心,为全党和全社会做出了表率。通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强力反腐“老虎苍蝇”一起打,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对作风之弊和行为之垢来一场大扫除,特别是对那些长期见怪不怪的官场旧习惯和潜规则来个釜底抽薪,并在建章立制上下功夫,确保从源头上解决问题,在全党全国层面上明显改善了政治生态。严厉查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以“四风”为代表的各种歪风邪气得到有力涤荡,从政环境正在迅速澄净。
用制度保障清廉从政,用制度的笼子“关住”权力,建设拒腐防变的长效机制,是形成好的政治生态的关键。习总书记指出,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从政者能否清正廉洁的风险点在于权力的运行上。制度建设是政治清明的根本途径。导致腐败发生的诱因多种多样,但潜规则的作用和权力行使的失控这两条,基本是共同的。从根本上看,有效防治腐败、实现政治清明,必须通过制度建设科学配置权力,确保权力运行公开、透明、规范。邓小平同志曾深刻指出,“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强调:“加强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当前,在全面深化改革进程中,“四个监督”正在落实,对权力的约束和规范大大提速。随着巡视、纪检监察、信访等相关制度的改革完善,惩防体系建设正在整体性、全面性地推进,制度的篱笆扎得越来越实。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通过完备、严密的制度设计制约权力的使用,尽最大可能挤压腐败发生的空间,正在成为营造良好从政环境的有力保障。
文/慎海雄(原载《瞭望》新闻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