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时期以来,大妈广场舞几乎被视为“社会公害”,隔三差五在媒体上曝光,要么被驱赶了,要么让人放狗吓着了,要么在国外引来警察了。总之就是招人烦。
最近邂逅一位老同事,时光荏苒,转眼也已成大妈,据她介绍,自己还是“骨灰级”的广场舞高手,什么操啊舞的,都能来两段,在圈子内也算一个有号召力的人物。说起公众现在对大妈广场舞的不满,老同事气不打一处来——大妈热衷广场舞,背后道理大着呢。
“我们当年进厂时,有的女工才40多岁就很显老,直接被我们称为‘外婆’。现在到那些跳舞的大妈中间来听听,还自称‘女生’呢,心理状态就完全不一样了。”一点没错,当年那位“外婆”也是车间里响当当人物,可40多岁就算“老”了,满脸岁月沧桑。现在,这位跳舞的老同事年纪大了不止一轮,却岁月无痕,跳起舞来风姿绰约,不知道有多招摇。
“以前我家兄弟姐妹多,等孩子全‘出道’,母亲也老了,还要为第三代操劳,根本没有时间安排个人生活。哪像我们现在只有一个孩子,早就成家,还没想要下一代,他自由,我也自由,不跳舞,怎么打发时间?”这也是,如果我没有那么多事情等着做,恐怕退休之后也得成为“中国大爷”,给大妈伴舞去。
“再说上一辈女性中没有职业的居多,到老了,丈夫的退休金不高,只好找机会给人帮个工,挣几个闲钱改善生活。过去我们弄堂里有个老婆婆,独身一人,老了还得上菜市场‘刮鱼鳞’,受罪呀。现在跳舞的大妈几乎都有退休金,什么不用干,天天跳舞才叫福气。”老同事的描述一下子将那个年代拉回眼前,“刮鱼鳞”就是守在鱼摊边上,为买了鱼的顾客免费剖腹、去肠、脱鳞,靠出售这些杂物给养猫的市民或养鸡鸭的农民维持生计,身上邋遢,容颜憔悴,哪比我的老同事衣着光鲜、意气风发。
可见,没有如今的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大妈们连跳舞的念头都不会有。当然,社会再继续进步,大家应该就能彼此谦让,互不相扰了。
文/顾骏 (作者为上海大学社会学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