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海商业会计学校等本市63所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将继续自主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市教委日前发布相关通知。
■考生须同时符合3个条件:
1.考生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者考生父母一方为灵活就业人员,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15年5月31日须连续2年在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2016年及以后须连续3年办妥灵活就业登记),且持有《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从首次发证日起至2015年5月31日的有效期满1年(2016年要求满2年,2017年起要求满3年)。
2.考生在本市全日制初中学校连续就读2年(2016年及以后要求连续3年)的应届初三学生。随迁子女往届初中毕业生不能参加报名。
3.考生本人持有公安部门颁发的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上海市临时居住证》。
■报名时间及方式:
▲2015年1月5日-30日:核对报名信息
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就读初中学校。由初中学校和区县招生考试机构核对、留档。
1.考生父母的身份证、《上海市居住证》(或符合条件的《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和《就业失业登记证》)、户口簿;
2.考生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上海市临时居住证》;
3.考生在本市初中学校连续就读2年证明(该信息可通过本市“基础教育学生学籍信息系统”验证);
4.必要时提供亲子关系证明;
5.考生自愿参加本市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报名的申请书。
▲2015年3月2日-12日:网上报名和信息确认
符合条件的本市随迁子女应届初三学生,由其学籍学校统一组织网上报名和信息确认。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最迟应于2015年5月31日前持有效证明材料向学籍学校所在区县中招办提出申请,经区县中招办核对并报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后予以补报名(补报名具体时间为4月13日和6月1日)。
来源:新民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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