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两年,全国各城市的人都遇到同样一种现象,那就是经过城市地铁站口、地下通道等人流密集场所的时候,经常会遇到一些年轻人举着一个贴有二维码的牌子或者手机,以“正在创业,请求关注”为名,请路人帮忙扫码关注。部分市民觉得年轻人创业不容易,不管自己对他们的创业项目感不感兴趣,都会答应对方的请求,掏出手机扫描一下。
关注了对方的微信号后,踩发现对方是一个微商,朋友圈的信息几乎全是推销产品的,很多人表示:“现在再也不会去扫了,担心个人信息泄露。”
这些让你扫码加好友的都是推销保健品、营养餐、营养品之类。其实并非“创业者”,而是某些公司的“营销顾问”,工作就是找到潜在的消费者,向消费者推销保健品或减肥产品等。他们的行为和以前街头拿着一叠广告见人就发者没有什么两样,只不过因为搭上了“互联网+”的快车,这些通过新手段散布广告的人收入更加丰厚,据调查,他们扫一个码最高时能拿到3.5元,最少能拿到2元,月收入轻松就能突破两万。这一切似乎都与“创业者”的形象并不相符。
所谓的创业不过是招揽“生意”的噱头,帮扶年轻人的热心变成了别人赚钱的工具,看到真相的市民自然不会好受。市民明白了事情的真相后,难免会有一种上当受骗的感觉,毕竟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是相信对方正在创业,所以才停下脚步,花费自己的时间和精力予以关注,以示对年轻创业者的支持。搭上“互联网+”的快车,创新广告营销模式没什么不好,但是再新颖的广告营销模式,不能以牺牲社会诚信为代价。更严重的,不法分子若利用此种途径套取他人个人信息并进行非法交易,则将对公众利益造成实质性伤害,触及法律底线。
这种“创业式营销”打着创业的幌子行广告之实,实际上就是一种欺骗,某种程度上更是一种以“创业”为名的道德绑架。而当这样的“创业者”多了,也就成了对市民的一种骚扰。更为关键的是,这种“创业式营销”是建立在忽悠和欺骗模式上的,而那些因为线上推广成本太高才不得已采用线下扫码推广的真正创业的年轻人却因此无人理会。
很多企业和商家都以扫码赠礼的方式来增加自家微信公号的关注度,对产品和服务进行推广宣传,这多少算是一种“双赢”模式,至少没有欺骗的成分在里面。而现在的“创业式营销”,实际上就是在透支社会诚信,严重者还涉嫌扰乱公共秩序。
针对这样的问题,上海和北京地铁相关负责人曾表示,两地的《轨道交通管理条例》只对禁止散发小广告进行明文规定,“扫码”属于新模式,尚无明确限制。执法者在发现此类情况后会先行劝离,并已向上级法律部门进行汇报,尽早出台相关处罚措施。无论是市民还是执法部门已对“扫码创业”行为亮起红牌,年轻人应及时收手,寻找一条真正合情合法的创业新途径。
(综合自:新京报、法制晚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