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众多影视剧中,六扇门执掌权柄,无论抓捕羁押,还是审查办案,都属于六扇门职权。回归历史之中,权柄极大的明朝六扇门是真实存在的吗?
实际上,明朝并没有六扇门这样的机构,所谓的六扇门,其实是明朝三法司的合称。
六扇门
三法司的由来和发展
战国《商君书·定分》书中曾记载:“天子置三法官,殿中置一法官,御史置一法官及吏,丞相置一法官。”
三法司由此而来,同时这也是律法刑狱体系中三权分立的早期体现。
时至明朝,三法司由刑部、都察院、大理寺组成。
六扇门剧照
三法司的权力
三法司中,刑部权力最大,除了掌审判之职能,还有“凡军民、官吏及宗室、勋戚丽于法者,诘其辞,察其情伪,傅律例而比议其罪之轻重以请。诏狱必据爰书,不得逢迎上意。”的职责。
同时“凡有殊旨、别敕、诏例、榜例,非经请议著为令甲者,不得引比。凡死刑者,即决及秋后决,并三覆奏。凡大祭止刑。凡赎罪,视罪之轻重,斩、绞、杂犯、徒末减者,听收赎。”
刑部辖下十三个清吏司,分别掌管十三省及监管所分京府、直隶等衙门的刑名,总揽了全国的刑罚之事。
刑部掌刑罚,大理寺则主要负责“审谳平反刑狱之政令”,也就是对冤案和错案的平反驳正。
至于三法司中的都察院,除了主持都察院事务,他们的主要职责就是“专纠劾百司,辨明冤枉,提督各道及一应不公不情等事”,为“天下耳目风纪词”的调查报告机构存在,还对学术研究和上书陈言有纠劾的责任。
三法司中三大组织的分立,除了起互相监督作用外,还在某种程度上保障了办事的效率,同时为保证司法公正,定罪权也落到了三法司的头上,即三司会审制度。
“凡发审罪囚,有事情重大、执词称冤、不肯服辩者,具由大理寺奏请,会同刑部、都察院或锦衣卫堂上官,於京畿道问理。”
大意就是大理寺出现难以裁定的事务时,可以上疏皇帝,请求刑部、都察院进行联合调查,审理判决。
三司会审
由此可见,三法司职能之广,职权之大。
同时,就连明朝最为神秘的锦衣卫,在很多方面都受到了三法司的掣肘。
锦衣卫,身为皇帝亲军,主业是“掌天子仪仗”还有“侍卫君王”,有时也会外派刺探军情,但在司法职能上,并非我们想象中的那么大。
首先,锦衣卫不能随意逮捕人,其次,锦衣卫虽为皇帝亲军,但在办案流程上,也必须按照司法程序走。比如说锦衣卫提审犯人时,需要三法司中刑部给事中的签名。
《万历问刑条例》曾记载:“法司凡遇一应称冤调问及东厂、锦衣卫奏送人犯,如有冤枉及情罪有要矜疑者,即与辩理,具奏发落,毋拘成案。若明知冤枉不予辨理者,以故人入罪……”
大意就是说锦衣卫审理的案件结果,在三法司手中是可以随时推翻的,且判决结果由三法司下达。
三司长官
此外,锦衣卫在前往地方审理案件时,三法司可派遣随行御史进行监视。
诸如种种,更在侧面说明在三法司在司法刑狱方面拥有的极大权威。
纵观明朝数百年,掌控着国家司法刑狱的始终是以刑部、大理寺、都察院组成的三法司,即影视剧中的六扇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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