郊区差别化要避免“特殊政策”化
差别化政策的核心是差异性,承认一个区域内存在先行区和落后区,有针对性地采用不同的政策,可以促进各自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郊区差别化应该避免成为新一轮“特殊政策”开放的复活。特殊政策在中国最初改革开放中,为打破旧的计划经济体制和加强市场活力,允许各地不同政策进行探索,有其积极的一面。现在中国经济已经全面转轨到市场经济,市场经济的本质是法治经济,要求全国政策是统一的,需实行“国民待遇”。因此,郊区差别化政策要避免特殊政策化。在中心城区和郊区的政策差别化上,着重于财权和事权的相匹配,基于现有的法律框架,不能有任何超越法律的特殊政策。在郊区之间的差别化上,着重于各地发展的基础,实行不同的政策引导和机制设计,以避免恶性竞争如降低土地出让金、降低环境标准、降低税收标准等。
防止郊区差别化机制设计变为“特殊政策”的寻租,关键在于决策的公开透明机制,把政策试验变成体制机制探索。新一届党中央特别强调公开执政、透明执政、依法执政。在制定郊区差别化的体制机制时,需要制定公开透明的考核机制,以避免下级官员单一谈判和上级官员的寻租动机。
郊区差别化要加强社会一体化
要顺利实施郊区差别化体制机制,需要加强中心城区和郊区的社会领域一体化。换言之,郊区差别化仅应体现在经济领域,在社会领域应该进一步强化与中心城区的一体化。如果仅偏重郊区经济领域的差别化而忽视社会领域的一体化,差异的经济政策很难得到全面实施,即使落实了经济政策,最终也是强化中心城区的抽取能力而使差异化政策流于形式。
上海“郊区差别化管理体制机制”的核心是简政放权,中心城区或市政府将为郊区适当“输血”和减负,在公共服务方面向郊区适当倾斜,郊区也要通过深入研究这一体制机制,进一步聚焦自身发展的优势领域和关键问题。中心城区需要进一步在户籍制度、基础教育、医疗服务以及社会保障方面与郊区实现城乡一体化,不仅给郊区的经济要素有更高的回报,而且给其人力资本的生产和再生产提供稳定的预期,以巩固郊区发展的成果。特别在社会保障方面,过去存在农保、镇保、社保等不同差别而导致的碎片化,严重影响了公民社会权的实现,也严重影响了郊区经济发展可持续和社会稳定,郊区差别化的体制机制提供了解决这个问题的契机。
(作者单位:浦东新区行政学院)
文/郭琳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