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家卫生健康委、人社部、财政部《关于改善一线医务人员工作条件切实保障医务人员身心健康的若干措施》,提出要落实一线医务人员临时工作补助。2月20日,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卫生健康委人事司副司长段勇介绍了这一工作补助的发放流程,并表示,接受补助的人员范围不受编制、身份等限制,其资格的确定以具体参加的实际工作为准。
段勇表示,2月15日,国家卫生健康委下发通知,明确对发放临时工作补助做出具体要求。地方上由同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会同人社部门、财政部门按月审核,报经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统计汇总后,每月10日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审核后报人社部和财政部审定后,由同级地方财政先行垫付,最后由中央财政据实结算。对于各地派出到湖北的医务人员,由派出地进行单列统计汇总。
发放范围是按照人社部和财政部2016年关于传染病疫情防治人员临时工作补助政策当中规定的范围进行发放。他特别强调,人员范围的确定不受编制、身份等限制,以具体参加实际工作为准。
作者:本报驻京记者 陆正明
编辑:彭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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