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基本解决执行难叫好!】
据人民日报海外版:最高法的报告中,引人瞩目的是“基本解决执行难”实现预期目标,这是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此前许下的承诺。曾几何时,“老赖”横行,群众很不满意。说一件、干一件、成一件。
3年来,人民法院全力攻坚克难,共受理执行案件2043.5万件,执结1936.1万件,执行到位金额4.4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98.5%、105.1%和71.2%,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基本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执行制度、机制和模式,展现了司法改革成果,人民群众对法治中国的信念、信心也大幅提升。
【执行有多难?难在哪里?】
据央广新闻,在具体执行中,执法人员有时也会面临两难境地。比如有的企业陷入债务危机,如果法院加大执行力度的话,可能会造成这个企业的破产。对此,在具体执行中,要把加大执行力度和文明执行、善意执行、追求最好的社会效果有机结合。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刘贵祥介绍:“第一,当事人现在可以通过保险,对保全措施进行担保,然后拿出个还款计划,度过一时的债务危机。第二,对于一个有发展前景的企业,当企业申请破产重整,而且能够得到债权人和有关股东的一致意愿的情况下,我们进入到破产重整和破产和解的程序,那么整个执行程序会中止下来,进行新的债务组合和对企业的拯救,是解决债务危机的一个很好的办法。”
在采取查封、控制措施时,也要把握好限度,尽量采取最经济的、对生产经营影响最小的处置措施。刘贵祥说:“我们现在有明确的要求,绝不能明显超标的查封,能够活封的不要死封。机器设备,农用工具、生产性车辆,用其他的方法完全可以达到查控的效果尽量不死封。还有不能把民事纠纷当做刑事犯罪去处置。我们在保护民营企业的一系列措施上,都有明确规定。”
来源:综合自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日报海外版、央广新闻
图片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编辑:王磊
责任编辑:王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