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市人大召开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司法保障专项监督启动会。根据安排,市人大常委会将在今年7月听取和审议市高院、市检察院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司法保障情况的报告。
自上海全面开展环资案件集中管辖工作以来,市高院共受理环资案件6967件,包括民事案件4746件(环境污染案件66件),行政案件1719件(行政诉讼140件),刑事案件478件,公益诉讼案件24件。2017年以来,在受理的刑事案件中,涉及生物多样性的案件为306件,占比约为64%,包括走私珍贵动物、非法猎杀、非法捕捞等。数据表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形势依然严峻。
资金流向多个账户?建议设立政府专门账户
无论是在立法层面还是司法实践中,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类案件的资金支付对象仍未统一。资金管理的分散,使得生态统筹修复陷入瓶颈。在邻近区域进行生态修复时,往往需要整体考量、综合施策。如果资金分别进入多个账户,便很难进行协调统筹。
从目前的司法实践来看,公益诉讼案件中的生态修复资金由法院或检察院管理。然而,较大的专业跨度常常让法院、检察院工作人员们对于具体修复项目的开展、进度的把握等方面都面临“专业断层”。
为此,市高院建议,应当由政府设立专门帐户,探索设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专项基金账户。同时,由环保主管部门负责具体账户管理,确保“管钱”与“用钱”一致,既可以减少中间环节,也能统筹且快速地修复生态环境。此外,市高院还建议制定资金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公益诉讼资金的管理、使用、审计监督以及责任追究等各项制度,确保资金用于受损生态环境的修复工作。
行政处罚威慑力不足?亟待探索建立信息共享平台
最新数据显示,企业较注重对严重污染行为的防控,相关刑事或行政责任数量呈明显下降。不过,企业在高标准排放、高质量转型方面还存在不足,导致相关民事责任污染纠纷处于上升态势。
一方面,由于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等部门之间仍缺乏信息共享机制,因此行政机关对企业违法行为的相关处罚还不足以形成强大威慑力。此外,行政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往往注重收集与行政处罚相关的排放数据等证据,对排放行为所造成的环境破坏等证据并没有过于强调。然而,后者恰恰对对刑事量刑有较大影响,一定程度上也削弱了打击违法行为的力度。
记者留意到,在今年的专项监督调研中,加强环境资源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建设也被纳入,有望进一步推动建立多元共治的信息数据共享平台。
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待“扩围”,标准体系化建设需“提速”
眼下,环境资源司法鉴定机构仍存在“供给不足”的问题。据了解,本市目前共有2家相关司法鉴定机构,分别为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除数量不足之外,专业能力也亟待提升。尤其市在涉及到辐射、噪声、振动、光、海洋、渔业资源等领域的案件时,尚不能完全满足当事人鉴定需求。专家认为,应当有序增加环境资源鉴定机构的数量;拓展一批诉讼需要、社会关注的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鼓励和引导优质科研机构申请准入。
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待“扩围”的同时,标准体系化建设也亟需“提速”。近年来,相关部门陆续颁布了《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等规范,但以原则性规定为主。司法部先后颁布了6批118条司法鉴定技术规范,其中涉及环境的技术规范仅3条。环境损害涉及到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多个部门,各自编制的相关技术规范侧重点不同,且有的技术规范缺失,导致鉴定时没有标准可依或出现多重标准,从而影响了司法鉴定公正性。
为加强鉴定标准体系化建设,专家建议,由鉴定管理部门牵头,联合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水利、林业草原等不同部门及大学院校、社会机构等科研力量,制定体系性的环境资源鉴定技术规范。
作者:王嘉旖
编辑:王翔
责任编辑:邵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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