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现“多使用者多付费”原则
近一两年来,多个城市实施的阶梯水价方案往往伴随着价格整体上涨。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专家坦言,在新一轮资源价格改革中必须戒除地方的涨价冲动,掏民生的口袋,填补水务企业的利润,是不能被接受的,调价必须受到严格监督。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综合研究室主任邓郁松表示,阶梯式定价既没有大幅度提高整体资源产品价格,又体现了“多使用者多付费”的原则。
而在这轮水价调整中,厘清成本、承诺水质、透明定价是关键。
专家指出,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水质仍存在一定差距,城市自来水离直饮水的标准仍相差甚远。另外,在自来水供水时的损漏方面,不少城市自来水供水损漏率高达20%,而一些发达国家供水损漏率可以降到3%左右。
除了阶梯定价,在水价的改革中,不少专家建议拉开工业用水和居民用水的价差。上海市的一位专家指出,如果两者价格拉开大一些,不仅符合“多用多付费”原则,而且居民负担将大幅降低。
“阶梯价格”固然是改革突破的有效手段,但绝不能变成“阶梯涨价”,必须科学透明地制定阶梯调价方案。“要破题中国资源价格改革这个大战略,公开透明的底线必须坚守,即使涨价也应该有理有据,向公众摊开账本,讲清道理。”华东师范大学教授余南平说。(新华社记者 陆文军 刘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