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实践正能量的积极汇聚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最新概括,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立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实践,作出的重大理论创新,它既提升了中华民族道德的现代性内涵,又反映了全面深化改革实践所触及的人性深度,更表达了一种历史哲学的智慧:核心价值观以历史进程中质的精神向度为根据,注重把历史变革的节奏与历史进步的整体性目标相契合,把追求价值准则的普遍性原则与客观性尺度相契合,确保改革实践正能量的积极汇聚。同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克服当今世界范围内由社会变迁所引发的人性弱点:极端的私欲、主观虚无性与偏好的任性等;民族国家痼疾:单向度的发展观念、膨胀的大国意识、少数人的利益及权利过度集中等;社会障碍:放任的习俗、非人性的规则约束、不平等的社会歧视等。
恩格斯曾指出:“一切以往的道德论归根到底都是当时的社会经济状况的产物。”从文艺复兴运动到18世纪,整个西欧处于从封建社会向资本主义社会大过渡、大转折的时代。新生的资产阶级意识形态从萌芽、生成到发展成熟,无不包含着强烈的价值观革命。文艺复兴倡导的价值观领域“祛魅”运动,生发了一种与中世纪悲观主义人生观截然不同的乐观主义态度。随着“俗性替代神性”核心价值观的确立,西方社会走出了传统禁欲生活的藩篱,提倡一种追求资产阶级自由和民主的生活态度,使得人性的解放(相对习俗社会而言)成为当下历史变革的时代主题。同理,构建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离不开当下中国经济社会全面而又深刻的改革实践驱动。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其间关涉着人性的欲望、人性的价值、人的权利以及人的个性化趋向等方面的诉求,它本质上是一个价值观的深刻转换、民族精神自觉提升的过程。
著名历史学家汤因比在《历史研究》中曾对由社会转型而导致的灵魂分裂作过深刻的分析。他认为,灵魂的分裂是社会表面呈现出来的所有分裂的基础。在一个新旧交替的社会变革中,社会成员的灵魂分裂发生在行为、情感和生活的各种领域,表现为相互对立、互不相容的两极:一极是趋向被动,另一极则是趋向主动;一极是趋向混沌,另一极则是趋向崇高。对此,伦理学家们焦灼地追问如下问题:是社会的自然秩序决定人的道德秩序,还是人的道德秩序的自觉建构引领并规范着社会的良性秩序?休谟在《论人的本质》中指出,作为价值领域的道德原则,不可能直接导源于作为事实领域的客观事物本身。道德的正义原则,不是单纯自然历史过程的产物,而是人的自觉建构的结果。他指出:“产生这种正义感的那些印象不是人类心灵自然具有的,而是发生于人为措施和人类协议。”在他看来,正义规则的最初确立是依靠于这些不同经济行为者的利益,可是人们如果在市场上一味自然地追求公正的、公益的交换行为,那么他们就不会梦想到要用种种市场伦理规范来互相约束;如果每个人都只追求他们自己的利益,那么市场就会“横冲直撞地陷于种种非义和暴行”。
中国社会主义的改革实践,不是一个纯粹的自然历史进化过程,它是一个具有精神自觉的理性设计与实践创新过程,注重“顶层设计”与“摸着石头过河”的协调一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改革的特点。“顶层设计”内在的包含着精神对物质、目标对实践、价值观对行动的能动性预设。因此,中国社会主义改革实践过程,必然贯通着真、善、美的价值驱动,追求社会进步的历史目标,扬弃并超越物质主义存在范式,致力于建构让广大人民群众拥有“普遍而持久的公正财富”制度与环境。正因为如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了如是说:“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构建,主要体现了三个方面的实践诉求:(1)当下亿万人民群众奔小康、追求幸福生活指标的诉求。“小康”和“幸福指标”的实现,需要国家的富强、社会的公正、个人的友善。小康是“全民皆有”,幸福是“阳光普照”,可是,当下社会仍然存在着生活状况等差过大的群体。如,社会弱势群体的利益诉求和生存状态的改善问题。社会主义提倡人的全面发展意味着,除了给那些有正常的或相对充足发展机会和条件的人群提供自由发展的更大空间和可能性之外,我们还要更为注重扶持和关注那些客观上获得优势社会资源和经济资源相对较少的人群,帮助他们排解生存障碍,改变生活困境。此问题解决需要制度安排,但更需要相应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核心价值观有着社会行为倾向的暗示,它可以通过全社会意识的流动,不断获得社会关注力和吸引力,一种选择中吸引力的净值决定了大众的选择。(2)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锲而不舍地追求强国富民的政治谋略及实践的诉求。传统中国价值观中的“重义轻利”思想,曾给国人带来财富认知方面的心理障碍。邓小平深刻指出,贫穷不是社会主义,贫穷只能招致落后挨打。“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必然导致亡党亡国。参照历史的经验教训,始终不渝地把追求强国富民的“富强”范畴,纳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永不走“阶级斗争一抓就灵”的老路,它有着极为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3)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走向深度创新的客观诉求。物品市场的快速发展,呼唤着思想市场(科斯语)的智力支撑。习俗社会人性中的“灵与肉”的矛盾冲突,被现代市场社会人性中的“理智与欲望”的矛盾冲突所深化,追求个性、追求理性、追求资本,成为理解新时代精神的概念性工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大大增强了人们的竞争意识、效率意识、民主法制意识和开拓创新精神,同时,由于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物质利益、就业方式日益多样化,人们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明显增加。市场经济活动存在的弱点及其带来的消极影响,反映到人们的思想意识和价值观念领域,容易诱发自由主义、分散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利己主义等。如果没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统摄,国家就会变成“一盘散沙”,社会就会变成“原始丛林”,人民就会变成“群狼”。应当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构建,更是针对改革实践进程中的问题意识而提出的。重中之重是对关涉人的价值、人的尊严、人的生命意义等人性化问题,给予最充分的考量。众所周知,改革的宗旨以人民性为目的,社会有责任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环境。对人的呵护与关爱是具体的,它包括对人的身体、生命、财产、权利、劳作、声誉、信仰、自由等给予充分地保护与尊重。对人的呵护与关爱又是复杂的、矛盾的,它在每一个细节上都在考验并证明着人性最大化持有的良心和决心。如,个人财产与个人的生命发生重大冲突时;企业经济效益与人的生命健康发生尖锐对立时;先付费还是先救人的关键选择时;人体器官的商业价值与器官拥有者的生命价值产生严重冲突时;高效率的管理制度与人的健康心理发生致命冲突时;拯救一个普通个体生命需要付出极大的组织行为代价时(汶川大地震英雄舍己救人的事迹),等等。如果社会缺乏正能量的核心价值观指引,社会主义改革将会前功尽弃。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意指在价值体系或价值构成中起主导地位并影响其他价值判断的元价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乃是影响并规定着国家、社会以及个人行动准则最基本方面,它是一种持久倾向,暗示着我们在感性的生活世界中如何去选择、去回避、去关注、去反对、去践行、去关爱我们日常所应对的事物。之所以有如此地位,是因为它经过历史的传承,是合理反思的经验积累,为当下大众乐于接受,并作为社会进步的精神路标。如黑格尔所言,“合理性按其形式就是根据被思考的即普遍的规律和原则而规定自己的行动。这个理念乃是精神绝对永久的和必然的存在。”事实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是个人才智的创造,而是几代人的智慧集成。不同价值观之间的冲突导致了某些价值观获得选择,另一些被淘汰,而这种存废的根据是遵循是否有利于人类整体生命质量和生活质量的提升来确定的。因此,价值观的有效性取决于人类合乎规则的行动有效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两种特质:一是注重时代维度的历史化功能。“历史化”即历史时空坐标的价值察审,它是价值预设的内在否定性根据。主要强调核心价值观的内在性原理与时代精神相一致。历史的具体性决定了价值观的地域性和个别性的存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世界历史进程与民族历史进程相结合的产物。因此它有着宽广的视野,有着从历史走向未来的时空隧道,即反对未经反思的“拿来主义”的价值观,也反对狭隘的民族主义的价值观。二是注重价值维度的进步化功能。“进步化”即真、善、美相一致的原则。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一个规范性普遍范畴体系,它主要提供社会进步的标尺,提供具有历史进化论意义上的行动规范、法则等。而其他价值观更多的是选择性普遍范畴或经验性普遍范畴,通常更加注重世俗性、情感性或时尚性等。核心价值观话语注重悬置任何私人利益和偏见,追求人民大众利益。把传统社会的思想有机体加以切割,用科学代替愚昧、用法治代替人治。
可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优越性在于:首先,它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民主革命、社会主义建设以及改革开放不同时代的集体理智与国人无限众多的关注与考验相结合的产物;这种信念经受了考验,包含着中国国情和世界经验的真知灼见。它既沉淀着先辈们的正确经验,又融摄了当下合理价值观,是传统民族精神的当代再转换、再提升的结果。其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助于识别鉴定转型期诸如“邪恶”、“虚假”、“衰败”、“颓废”等腐朽没落现象,它是根除腐朽没落社会消极影响的道德武器。再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助于把人的价值的完整性还原给人自身。在今天,人的价值有着比货币价值更为丰富、更为广阔、更为闪光的内容。人所持有的超然的精神境界、人对崇高的追求、人对生命的完整感受、人的纯正友情、人的德性修养、人的心理环境的净化、人的高雅气质和良好素养等等,这些都是货币价值难以通约的领域。
文/张雄 (作者为全国经济哲学研究会会长,上海财经大学人文学院院长、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