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疫情影响,企业的职业健康体检以及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还能否正常进行?2月19日,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司司长吴宗之表示,企业可分批次安排员工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以及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或延期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在开展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工作时,要采取进场人员登记、体温检测、个体防护和设备消毒等防控措施。
吴宗之表示,企业疫情防控和职业健康保护工作的出发点都是保障广大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因此在疫情防控期间,企业要统筹安排好疫情防控工作和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等职业健康工作。要在了解和掌握员工健康状况、确保员工在无病毒感染的基础上,合理安排健康检查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活动。为减少人员聚集,可分批次安排员工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以及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或延期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在开展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工作时,要采取进场人员登记、体温检测、个体防护和设备消毒等防控措施。
此外,他还介绍,国家卫健委为指导技术服务机构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专门制定了《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对包括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职业病诊断机构、化学品毒性鉴定机构在内的5类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在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技术服务提出了明确要求。技术服务机构在开展服务时,要加强与企业的沟通协调,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合理安排职业健康技术服务工作,确保疫情期间既做到职业健康又做好疫情防控。
作者:本报驻京记者 李扬
编辑:彭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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