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崇明公安分局交警支队展开夏季面上重点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百日行动暨“砺剑”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在崇明三岛全域各交通要道和商业网点周边设置卡点,强化对各类交通违法的查处力度,对重点易致祸易致乱、易肇事易肇祸等交通违法行为“零容忍”。
7月4日21时10分许,交警支队一大队民警江清珏和顾俊杰在辖区建设路-青柏路路口设卡。在对一辆小型棕色轿车进行检查时,民警透过车窗看到驾驶员神色慌张,接着闻到车内一股浓浓的酒味。见状,江清珏和顾俊杰当场对车辆进行封堵,在要求该车熄火后,对驾驶员周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显示68mg/100ml,为酒后驾驶。周某告诉民警,当晚几个朋友邀约聚会,席间喝了1瓶黄酒,离开时以为喝的不多,便自行驾车回家。未料途中被民警查获。
7月4日20时45分许,二大队民警朱佳奇、朱磊在堡港路-工农路设卡开展酒驾整治。一辆黑色轿车行驶至工农路路口北侧时发现民警整治点后迅速调头试图逃离现场,被早有准备的民警驾车拦截,民警依法对当事人张某进行呼气试酒精测试,经检测,结果为68mg/100ml,后又带至医院血检,确认驾驶人张某酒后驾驶。
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4日晚的专项整治行动,崇明交警累计查处酒驾3起,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6起。在接下来的夏季交通集中整治百日行动里,针对机动车酒驾醉驾、滞留路口、加塞、开车打电话或浏览电子设备、不系安全带、“客载货”、货车载人、“右转未停”,及非机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不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闯禁”上桥入隧、违法载人、违法加装动力装置、电动自行车不(虚)戴头盔以及快递、外卖电动自行车未悬挂专用号牌等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将持续加大查处力度,切实形成严整态势,全力稳定夏季道路交通安全形势,遏制交通违法回潮、反弹势头,最大限度压降道路交通事故风险。
作者:何易
编辑:苏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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