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新闻发布会公布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暂命名。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统一称谓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简称:新冠肺炎,英文名为:Novel Coronavirus Pneumonia,简称为:NCP。
图片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官网
而在此之前,新冠肺炎还曾临时被命名为“2019-nCoV急性呼吸疾病”(“2019-nCoV acute respiratory disease”)。 这种新型冠状病毒自2019年12月首次现身后,直到2020年1月30日,该病毒及由之导致的新型传染病,才得名。
图片来源:WHO官网2020年1月30发布的疫情报告
这一天,世界卫生组织(WHO)发布疫情报告,并建议将“2019-nCoV”作为该病毒的临时名称。其中,“2019”代表其首次出现的年份;“n”意为新发;“CoV”代表冠状病毒。 WHO还建议将该病毒感染导致疾病,命名为“2019-nCoV急性呼吸疾病”(“2019-nCoV acute respiratory disease”)。 WHO称,这一命名遵循2015年发布的“新型人类传染病命名最佳实践”(Best Practices for the Naming of New Human Infectious Diseases)。但这还并不是该疾病最终的名字,病毒及相关疾病的最终名称,将由国际病毒分类委员会决定。 那么,为什么当出现新的人类传染病时,其命名需要小心谨慎呢? 对于普通人来说,可能不觉得疾病的名字是什么重要的事情,毕竟,将癌症改名叫感冒也丝毫不会降低其危害性。有些疾病名字还能准确地体现疾病的特点,例如“百日咳”就是因为其病程可达2-3个月而得名。 但是,看看下面几个疾病的名字吧: 西班牙流感? 禽流感?猴痘? 注意到这点,2015年5月,WHO发布了《新型人类传染病命名最佳实践》(Best Practices for the Naming of New Human Infectious Diseases),呼吁科学家、国家当局和媒体(尤其是第一个报告该疾病的)采用,以最大限度地减少给国家、经济和人民带来的不必要负面影响。《Science》杂志同步发表了文章《Naming diseases: First do no harm》。 “这对某些人而言似为一个细微问题,但病名对直接受到影响的人们而言的确事关紧要。我们看到有些病名引起了人们对特定宗教或者民族社区成员的强烈反应,对旅行、商业和贸易带来了不合理障碍,并触发了对食用动物的不必要宰杀。这对人们的生活和生计可能带来严重后果。” ——世卫组织卫生安全助理总干事Keiji Fukuda博士 科学界以外的人员往往会给疾病取俗名。一旦通过互联网和社会媒体确立通常情况下使用的疾病名称,即使所用名称不够恰当也很难做出更改。 因此,如果遇到新的疾病,WHO建议无论何人在初次报告新确定的人类疾病时要使用科学上合理且社会上可接受的适当名称。如果该疾病名不恰当或者尚未被命名,WHO会提出一个临时名称。 之后,由世卫组织管理的《国际疾病分类》(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Diseases,ICD)会给任何新型人类疾病最后取名。 这份最佳实践指出,疾病名称应当包括疾病症状方面(比如呼吸道疾病、神经综合征、水样腹泻)的通用描述性术语和疾病表现、受影响人群、疾病严重性或者季节性特征等有力可得信息方面(比如进行性、青少年、严重、冬季)的更为具体的描述性术语。当已知引起疾病的病原体时,那么该病原体就应当被纳入疾病名称(比如冠状病毒、流感病毒、沙门氏菌)。 在疾病名称中应当避免的术语包括地理方位(比如中东呼吸综合征、西班牙流感、裂谷热)、人名(比如克罗伊茨费尔特——雅各布病、恰加斯氏病)、动物或食物种群(猪流感、禽流感、猴痘)、涉及到文化、人口、工业或职业(如军团)和可煽动过度恐慌的术语(如不明、致命、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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