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今天上午开幕。大会观看专题片《垃圾分类新时尚 立法保障正当时》,听取了关于《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的说明。
经过反复修改,最终形成的条例草案共十章六十五条,分为四大板块。第一章构成第一板块,明确了立法目的依据、生活垃圾的定义、管理原则、分类标准、政府职责、垃圾产生者责任等内容。第二章至第六章构成第二板块,明确了生活垃圾相关规划的编制、促进源头减量的主要措施、资源化利用体系的构建以及建立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全程分类体系的要求,包括各环节的责任、相互制约监督措施。第七章、第八章构成第三板块,明确了完善社会 动员体系、加强监督管理等内容。第九章、第十章构成第四板块, 明确了法律责任和施行日期,并对三类特殊生活垃圾以及非生活垃圾的法律适用作出指引性规定。
垃圾分类工作就是新时尚,垃圾综合处理需要全民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涉及到人们行为习惯的改变,“新时尚”的形成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肖贵玉表示,要在全市层面建立和推行生活垃圾全程管理制度,必然是一场攻坚战、持久战。在这样的背景下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开展生活垃圾管理立法工作,既是动员全市力量,在法治框架内推进垃圾管 理、把改革发展决策同立法决策更好结合起来的需要,也是充分发挥地方立法功能,通过立法对垃圾管理工作进行主动谋划、全面推进的需要。
据此,条例草案的修改遵循了以下思路:一是注重立法引领推动。考虑到本市生活垃圾管理工作与立法工作处于同步推进阶段,条例草案一方面在管理理念等方面与国际水平对接,另一方面根据本市实际,对一些看得准、有共识的管理要求予以固化,对一些还在探索的内容着重规定其工作目标和方向,以便为实践创新预留空间。
二是注重全过程综合治理。条例草案按照到2020年底市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达到国内领先水平的目标,在建立健全全程分类体系的同时,分设促进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专章,将管理范畴向两端有效延伸。
三是注重建立全社会责任体系。条例草案重点对全过程管理各环节主体的责任做了明确,力求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垃圾产生者、政府部门、管理责任人、收运处置单位、社会组织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的全社会责任体系。
四是注重激励与约束并举。生活垃圾分类行为习惯的养成,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多管齐下。为此,条例草案既注重发挥宣传教育的功能,坚持完善正向激励机制,又对违反管理要求的行为设定必要的处罚,引导单位和个人自觉履行生活垃圾管理义务。
五是注重体现上海特色。作为超大型城市,近年来上海在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上有许多经验,在建设智慧政府上有新的举措,在科技成果策源、科技成果应用上有不少积累。为此,条例草案对在生活垃圾管理中如何发挥本市基层社会治理、政府管理以及科技创新等优势提出相应要求。
作者:祝越
摄影:袁婧
编辑:王翔 陈晨
责任编辑:钮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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