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头连着区政府,一头连着居委会,街道办事处是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的关键所在。《上海市街道办事处条例》自2016年11月修订实施以来,对基层的减负、增能、赋权效果如何?今天举行的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检查本市贯彻实施《上海市街道办事处条例》情况的报告(简称报告)。
市人大社会建设委主任委员应雪云表示,自条例修订以来,市、区两级政府高度重视,加大街道办事处履职保障力度,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在基层治理创新中的重要作用。全市各街道办事处积极落实条例规定,在法治轨道上加强探索创新,取得明显工作成效。但同时,执法检查组也发现了一些仍未解决的瓶颈问题。
实现“人、财、物”同步下放,完善支撑保障体系
执法检查组发现,条例从机构设置、经费投入、队伍建设等方面,进一步加强了对街道办事处的履职保障。比如,在机构上,按照精简、高效原则,各街道办事处统一设置社区服务、社区管理、社区自治、社区平安等机构,同时可根据实际需要增设工作机构,内设机构数量明显减少,与下属各中心的关系进一步理顺;在经费上,街道办事处经费均由区级财政全额保障。
以浦东新区为例,该区全面落实“五项权力”,建立事权下沉街镇准入制度和基层约请制度等,全额保障街道办事处行政事业经费,稳步推进职能部门业务数据在街道层面的信息共享,为完善条块协同提供权力、财力、人力及数据保障。
不过,执法检查组成员也发现了一些问题。有些街道干部反映,现在“力量下沉”变成了“任务下扔”;也有些街道干部反映,街道办事处承担的“配合执法”职责容易变成“主管主导”职责。为此,执法检查组建议,研究完善街道办事处权力、责任和公共服务三大清单,并向社会公布。同时,综合考虑中心城区和郊区街道的地域面积、人口情况、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在人员编制、机构设置、经费保障等方面做好调整优化。
5000多家社会组织、80余家社区基金会,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治理格局
报告指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正进一步形成。最新数据表明,全市已有5000多家社区社会组织、建成80余家社区基金会,为社会资源参与社区治理、服务群众开辟了更多渠道。

在黄浦区五里桥街道,解答“拆违”这道社区治理难题有了一种更高效的方式——“三会”制度。通过听证会、协调会和评议会,居民们在会议上共同讨论解决社区事项。如今,由五里桥街道首创的“三会”制度已在上海各区遍地开花。
执法检查组建议,要完善社区代表会议、社区委员会等民主协商载体,更好吸纳群众“自下而上”的共治议题,建立健全街道层面的人民建议征集机制,切实提升民主协商效果和社区治理水平。要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承接公共服务项目的顶层设计、健全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工作流程,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切实提升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的质量和水平。
“能进能出、能上能下”,推动社区工作者合理流动、有序退出
在《上海市街道办事处条例》修订过程中,社区工作者的职业化体系建设和待遇提升曾是关注焦点。报告显示,相关部门通过制定并完善《上海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进一步建立健全“三岗十八级”社区工作者职业化薪酬体系,并逐步提高社区工作者待遇。
这些年来,长宁区各街道负责人对社区工作者队伍的变化有着直观感受——社区工作者无论在年龄、学历或是专业水平上都更有优势了。截至去年底,长宁区实有社区工作者1959名。自《条例》修订以来,长宁区各相关部门通力合作,在社工招录使用、教育培训、考核评价、日常管理等方面下功夫,同时还引入社工第三方测评机制,指导各街道加强第三方测评结果在考核结果中的应用,推动社区工作者合理流动、有序退出,凸显“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工作导向。
作者:王嘉旖
编辑:周俊超
责任编辑:张晓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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